沪深交易所今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指数熔断的公告,沪深300指数今日13时33分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7%。根据有关规定,沪深交易所决定,自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开始实施指数熔断,当日不再恢复交易。
本次实施指数熔断的品种包括股票、基金、可转换公司债券、可交换公司债券,但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、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除外。上证50etf期权同步暂停交易,当日不再恢复交易。
指数熔断期间,投资者可以申报,也可以撤销申报。沪深交易所提醒投资者,注意交易风险,理性投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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